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(LTA)发布公告,宣布自己 9 月 23 《交通领域(杂项修正)法案》于日起实施,明确“在公共交通车厢内大声播放视频” / 音频等侵扰行为列入违法行为,违者最多可罚 500 新元(现汇率约合 2,632 人民币)。

引用博文介绍,《交通领域(杂项修正)法案》于 2025 年 10 月投票通过,于 9 月 23 日正式生效,将原本适用于地铁的秩序监管框架扩展到公交、公交转换站、总站。
新规定针对公交场景,明确将高声播放音视频,将脚放在椅子上,乱扔垃圾,在车厢内饮食 4 常见的侵扰行为列入违法行为。如果上述行为被认定为侵扰他人,违规者最多可以受到惩罚 500 新元(现汇率约合 2,632 人民币)。
此外,如在巴士转换站 / 总站阻碍交通,危及他人安全,或随地大小便、弄脏设施等,最高罚款可达 5,000 新元(现汇率约合 26,324 人民币)。
经授权的公共交通人员(如检票员、公交转换站员工)可向涉嫌违规者发出“违规通知”,然后陆路交通管理局(LTA)跟进调查。
为确保车身专注于驾驶安全,新规定未授权车身处罚;但车身仍可建议乘客停止侵权,必要时要求乘客下车或寻找监控中心 / 警察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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